丰台法院执行现场销毁109件假冒名牌产品
时间:2025-03-12
3月10日下午,丰台法院委托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相关公司对一批假冒名牌产品进行集中销毁。
据悉,此次被销毁的假冒名牌产品来源于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假冒商品种类共计七类,具体类别为挂画、硬箱、首饰盒、背包、钱包、洗漱包、手镯等,数量共计109件。被执行人赵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收购旧款及保存品相较差的奢侈品箱包,经改装后通过微信将带有侵权商标的箱包向多地销售,被执行人孔某明知赵某销售假冒箱包仍从赵某处购买后在底商内销售。随后,丰台法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赵某、孔某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除判决有期徒刑及缴纳罚金外,还判决确定随案移送的箱包均依法处理。案件移送执行后,承办法官一方面督促赵某、孔某及时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另一方面,第一时间与丰台赃证物中心取得联系,并取回假冒商品。
为彻底排除涉案假冒商品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