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在进境B类快件渠道查获烟具、烟弹一体式电子烟,共计51个。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快件实施机检查验时,发现一票申报品名为“女式剃须刀”的快件包裹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实际为烟具、烟弹一体式电子烟,且每个烟弹中烟液含量20毫升,共计51个,烟液总量达1020毫升。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经寄递渠道进境的电子烟产品,每件包裹中烟具不超过2个;电子烟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超过6个,且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目前,海关已对上述电子烟产品按规定作暂扣处理。(朱晓露、元贺/文)